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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关于贯彻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意见
※关于开展“心系事业、志在富民”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
※吴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意见
※吴江市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意见
※吴江市金融系统“实现规范服务达标,创建文明行业“标准
※吴江市民营企业文明单位管理暂行规定
※吴江市文明小区创建管理办法
※吴江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“十五”规划
※关于开展评选“十佳文明社区”活动的通知
※关于开展评选“十佳文明行业示范窗口”活动的通知
※关于开展评选“十佳民营企业文明单位”活动的通知
※关于开展评选“十佳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”活动的通知 |
吴 江 市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指 导 委
员 会 吴文明[2003]03号
关于开展评选“十佳文明行业示范窗口”活动的通知
各行业、有关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实践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提升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水平,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顺利进行,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评选“十佳文明行业示范窗口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“服务人民,奉献社会”为宗旨,以“尽职业责任、讲职业道德、守职业纪律、懂职业技能、树行业新风”为主要内容,以突出诚信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强化依法行政为重点,坚持以人为本,着力提高窗口单位广大员工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,提高窗口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和文明程度,努力塑造让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形象。
二、参评对象
全市参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系统所属的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的营业大厅、服务窗口,市区有关单位服务窗口。
三、评比条件 (一)环境优美
1、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,门内达标,“门前三包”责任落实,环境净化、绿化、美化。
2、办事大厅、服务窗口布局合理,符合行业工作特点,整体形象优美大方。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健康、高雅,用字规范。
3、服务设施齐全,并配备一定的便民设施,有条件的备有报刊。
(二)服务优质
1、从业人员统一着装,持证上岗,仪态端庄,态度热情,自觉使用文明用语,适时讲普通话。解答问题耐心细致,服务及时周到,尊重服务对象,无“冷、硬、推、顶”现象。
2、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操作规范,从业人员敬业爱岗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规范。
3、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,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、收费标准公开。从业人员业务技能过硬,处理业务熟练、高效、不出差错。
(三)管理优化
1、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,管理手段科学、先进、高效。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、奖惩等规章制度,并严格考核,奖罚兑现。
2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建立内外监督机制,设有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,投诉处理率达到100%。 (四)业绩优秀
1、各项经济指标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同地区、同行业名列前茅。
2、群众满意度较高,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。 四、评比表彰
年底,市文明办将结合2002-2003年度文明行业评比,会同有关部门对争创单位进行检查考核,好中选优,确定“十佳文明行业示范窗口”,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行业(单位)接通知后,要对照评选标准确定1-2个营业大厅、服务窗口进行培育,并于2月底前将营业大厅、服务窗口名单报市文明办。
吴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二OO三年二月八日
吴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阳光数码艺术设计中心承办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、复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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